各会员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36号关于行业协会会费收取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各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取标准:
1、常务理事单位:6000元;
2、理 事 单 位: 5000元;
3、普通会员单位:4000元。
二、交纳时限:
6月底前汇款至指定账号。
三、汇款账号:苏 州 市 民 防 协 会
32201988739050252031
建行苏州市干将支行
四、民防协会收款后将发票寄至汇款单位。
民防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电话:陈金芳 65822138
周 璐 65822139。
五、凡是当年入会的会员单位应缴纳当年会费。
苏州市民防协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