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苏州市民防协会网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人数: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的管理和发布,积极推进民防行业从业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和自律活动,更好发挥民防协会服务企业、服务行业、传递信息、行业引导作用,利于对人防工程建设活动精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人防工程建设与从业单位对相关信息的咨询查询。苏州市民防协会对原《苏州市民防协会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新网站增设了网上登记系统:“苏州市民防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现定于2018年元月1日正式开通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登记和注册事项:

  1、各会员单位可于2018年元月1日后,登录苏州市民防协会网站(网址:http://szsmfxh.com/),进入“会员中心”在“申请入会”栏登记相关内容并提交。

  2、企业会员在“申请入会”栏登记相关内容后,还需登陆“行业信息登记系统”,进入“企业登记”栏,选择相对应的“企业栏”填写登记相关信息并在附件栏中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后5个工作日可再次登录查看审核结果。

  3、附件栏中需上传的相关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2)资质证书副本(民用建筑及人防)、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省备案材料;

  3)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职称等证书;

  4)驻苏办事机构经营场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起止时限);

  5) 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认证证明材料); 

  6)执业人员分为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注册人员指: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防护工程师。非注册人员指:在出图或审图签名栏签字的人员。

  7)签署的《苏州市民防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书》

  8)“企业简介”和一张企业宣传照片上传,网站将内容公布在“会员企业”板块。

  4、从业企业在网上登记申报完成后,应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材料可为复印件本、每页盖章。并携带原件到苏州市民防协会核对,经核无误的,其企业的从业资质或资格等相关信息将在网站、杂志等媒体上公布。

  二、告示事项:

  1)“苏州市民防行业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主要内容有“企业登记”栏;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人防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业务的本省人防工程设计、审图、监理、检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销售和安装、平战预案编制、造价咨询等具有人防资质的合法企业以及在省民防局备案符合要求的省外企业均应填报。

  2)人防工程项目登记工作根据苏州市民防局要求暂先开通“项目设计登记”、“项目审图登记”和“项目平战转换设计、预案编制登记”三项人防专业。

  3)设计、审图、平战转换预案编制的企业在完成“企业登记”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经核对通过后,即可进入相应的项目登记栏、选择近期完成的两个项目进行登记,以进行网络登记测试。其中“企业登记”为必填表单,各企业一经填报登记并经核对通过后即可实现在线电子存档和打印。登记项目信息将在网站、杂志等媒体上公布。

  4)试运行阶段各项目登记实行3个月期的线上与线下双轨运行,初次登记时已提交过的的资质、资格等附件材料,本年度内再次登记不重复提交。

  填报工作具体事项可联系苏州市民防协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民治路238号。电话0512-65822139/65822138。

苏州市民防协会

2018年1月3日